根据《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中关于笔试加分的相关规定,现将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拟加分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如对本人或其他考生加分情况有异议,应实事求是地向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匿名举报、没有线索和调查价值的举报原则上不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公示内容进行加分。
收件单位:兴文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68号石海剧场8楼802室(644400)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37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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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文县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6日
原标题: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加分情况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6930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