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17人,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9人,合计126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3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技能要求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余杭区户籍;部分岗位根据具体情况放宽户籍限制。户籍以2023年11月02日(含)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02日(含)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根据具体情况放宽年龄限制。
7.报考社工01、社工02岗位的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通过学信网查实)。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报考定向专职网格员岗位的,须在余杭区所辖镇街任专职网格员且目前仍在岗。需提供所在镇街综合信息指挥室、党建工作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从事余杭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证明》(附件3)。
9.报考定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供退伍(役)证或相关证明
10.报考定向编外人员(部门、镇街)岗位的,须在余杭区内任编外人员(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指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进行动态管理的人员),工作满1年(2022年11月02日前任职),目前仍在岗,且近一年所在单位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需提供所在镇街或部门出具的《从事余杭区编外人员工作证明》(附件4)。
11.报考党务01岗位的须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1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能报考;余杭区在职社区工作者和两新党务工作者不得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学历、户籍、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3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有关年龄、户籍、学历、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含)。
三、加分细则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现社办〔2023〕3号)文件精神,对户籍、职称等进行笔试加分。如有两个及以上加分项,可累计加分,笔试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报考专职社区工作者加分条件如下:
1.户籍加分:考生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镇街与报考镇街一致的,笔试成绩加3分。
2.职称加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党建聚力·余杭楼长”工程进一步加强小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经镇街报备的楼长中,工作满1年表现良好及以上的,参加区级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笔试成绩加3分。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及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区统一组织,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笔试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2日9时—2023年11月6日17时。
网址:http://60.191.75.52:8003[2023年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考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系统于2023年11月2日9时正式开放。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则取消报考资格。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需上传个人免冠照片。
(3)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4)加分申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本阶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具有所报考镇街户籍(不含集体户口)的,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合成一页上传);具有职称加分条件的,需上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扫描件(照片)(2023年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并通过的可以上传电子证书);具有楼道长加分条件的,需上传相关盖章证明(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5)定向岗位证明申报。报考针对退役军人、网格员、编外人员、党务岗位的,需在报名阶段上传退伍(役)军人证或相关证明、从事余杭区专职网格员的盖章工作证明(附件3)、从事余杭区编外人员的盖章工作证明(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2023年11月12日16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的户籍、学历、加分材料、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线上核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13日9时—2023年11月15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2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