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或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招用。因此而产生的空额按本公告第六条(一)款的办法递补拟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八、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名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用岗位。同一岗位若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及要求于选岗前3天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取得招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参加选岗的,责任自负。取得招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对拟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试用期满,若有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由用工单位确定是否续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九、招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用人员招用期内工资按四川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三档)执行。用工单位按政策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出,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对招用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用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招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疫情防控
(1)请所有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资格审查和考试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进行采样和检测,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