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治理,保障社区建设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工作需要,郑州高新区石佛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采取定向招聘的形式,公开招聘11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社区工作,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奉献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适应社区的工作节奏;
5.在石佛办事处辖区居住一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