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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扬州经开区施桥镇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12人公告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1-10-25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10月29日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降低开考比例至2:1;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10月30日09:00—11:30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

镇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与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分数,再加上加分项,即考试总成绩=笔试分×40%+面试分×60%+加分项。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对应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人员需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施桥镇成立考察小组组织实施。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入围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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