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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丹东市东港市委政法委面向社会招录劳务派遣制禁毒社工7人公告

东港市人民政府 2021-10-11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社工队伍建设,经批准,东港市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制禁毒社工7名。现将招聘相关条件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经历;

3.具有东港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要在2021年10月9日之前);

4.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8.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10.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政法岗位职责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招聘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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