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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台州温岭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人公告

温岭人民政府 2021-09-17

按照省、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根据《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浙江省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和《台州市2021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人数、用工性质及聘用人员待遇

(一)招聘人数

经省、台州市总工会同意,本次招聘名额共5人。工作岗位由温岭市总工会分配,工作地点分别在泽国镇、大溪镇、新河镇、石塘镇、坞根镇等镇总工会。

(二)用工性质

聘用人员为温岭市总工会非在编工作人员,与温岭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二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三)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3000元/月,年终奖励另定。

2、其他待遇。聘用人员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三)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温岭市户籍;

(九)有工会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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