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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嘉兴海宁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5人公告

海宁市人才网 2021-05-27

为充实海宁市社区工作力量,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素质,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特别规定除外),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要求表(附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成人教育考生须于2021年05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05月27日至2003年05月27日期间出生)。

(四)海宁市户籍(截止到2021年05月2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六)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05月27日。

(七)符合以下要求并经海宁市民政局核定的,为海宁市社会工作项目社工:

1.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连续在我市社工机构中专职从事政府购买项目社工服务2年及以上(截止到2021年05月27日尚未满2年的人员,不符合),且目前仍在项目社工岗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从事项目社工服务由报名人员提供从事政府购买项目社工服务工作证明,不纳入市委社工办备案管理人员须购买方提供资质证明意见并到市民政局207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领取证明)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3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宁市2021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二)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海宁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05月27日9:00-2021年06月02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海宁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jrrp.jiarrc.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岗位要求,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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