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
3.18至35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任西安市社区“两委”成员;具有连续2年以上西安市社区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陕西省常住户口,2021年12月1日之前落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