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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0-09-02

集美区202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体检定于9月4日上午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地点: 集美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地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正面大楼(诚毅大街1号主楼)三楼

二、集中时间:9月4日(星期五)上午7:20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照片(1张1寸个人半身彩照)、八闽健康码;同时,准备体检费用410元。

2、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9月3日晚20:00以后禁食、禁水,4日早起空腹参加体检。

3、所携带通讯工具须上交保管,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谢绝亲友陪同。

4、考生应熟悉招聘考试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与体检。

5、女性在月经期间不宜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的,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可能受孕或有射线禁忌者,勿做X光检查,需携带相关的医学证明。存在上述情况的,均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6、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与体检合格标准不符的且要求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区民政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7、请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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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0年9月2日

原标题:关于集美区202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009/t20200901_7450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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