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试用期6个月(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平均工资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公布的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倍的标准确定。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到乡镇(街道)所在社区报到工作,逾期不报到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本通告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334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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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2020浙江杭州市富阳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2人公告》,来源:富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