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因笔试同分出现面试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或者等于7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
笔试采取网上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