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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

山亭区人民政府 2020-11-12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鲁办发〔2017〕39号)、《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关于印发<枣庄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民字〔2019〕15号)、《关于印发<山亭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山民字〔2019〕1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0年山亭区山城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具有山亭区户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九)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11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00-11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2小时内为待审核期,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信息提交,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00- 11月27日16:00

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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