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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双鸭山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34人公告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10-16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辖县(区)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招聘34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双鸭山市2020年度利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等优秀人才到村(社区)任职计划(见附件)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网址: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面向统招高校毕业生,社会非在职人员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间出生,含出生当日),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间出生,含出生当日)。

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6.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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