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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黄山市徽州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2人公告

徽州区人民政府 2020-09-03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力量,提升社区整体服务水平,根据《黄山市徽州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徽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4个社区共招聘1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见附件1)。

招聘计划中安排5个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意识强;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且愿意长期从事此项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本人为黄山市户籍或直系亲属、配偶为黄山市户籍;

7.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校未毕业学生、现役军人。

2.曾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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