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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银川永宁县招考社区工作者9人公告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0-07-02

四、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被选用的人员,纳入永宁县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薪酬待遇及考核退出机制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16号)文件执行。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到所属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4、咨询电话:

5、报名要求:

①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考生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共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一份;从事社区工作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具证明一份;提交填写完整的《永宁县2020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份。

②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电话不畅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③领取准考证:2020年7月10日凭身份证到报名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6日-8日

由民政局负责牵头,会同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等有关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加分项核对。

(三)资历量化

乡镇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算《永宁县2020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中资历量化得分。资历量化得分总计不突破20分,需由报名人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并现场确认签字。具体标准如下(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1.取得社会工作者初级证书的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者中级证书的加5分;

2.近三年获得县委、政府(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1次加2分,市委、政府(区直部门)表彰奖励的1次加3分,区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1次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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