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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海淀区永定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2020-05-12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永定路街道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长期居住在本街道辖区内的考生还需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8)获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中共党员需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

(10)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11)40周岁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所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12)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且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的书面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审及体检

永定路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永定路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海社办发〔2016〕2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定)》的通知(海社委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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