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街道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规定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3.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5.政策咨询电话:
嵊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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