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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三明市大田县民政局等五部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方案

三明市民政局 2019-04-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根据《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19〕39号)要求,经三明市民政局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就组织开展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评分审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由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溪镇城区办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量化评分审核工作。

组长: 黄桂珍 大田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林昌海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 郑秀萍 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刘家纣 大田县财政局副局长

田剑锋 大田县教育局副局长

涂育贵 大田县民政局副局长

宋建军 大田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办

章开苗 大田县均溪镇城区办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优先考虑回生源地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3.在量化分数相等情况下,以家庭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同等条件下由工作领导小组当场出卷现场答卷,得分高者入围。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

地点:大田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四、程序步骤

1.报名我县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未按时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同放弃):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乡(镇)出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为准。(第5、第6、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报到证(应体现待业);(4)毕业证书;(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乡(镇)出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为准。(第5、第6、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2.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大田县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评分表》进行审核计分,当场汇总、公布总得分。

3.各职位按量化总分从高到低以1:1确定5名人选参加体检,体检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各职位考核量化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原标题:大田县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方案

点击下载>>>

大田县民政局 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 大田县教育局 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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