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疏堵结合,实施综合治理。对于流动摊贩的管理,不能一味取缔,而应该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例如,在居民区附近为流动摊贩划定固定经营区,收取小额的摊位费,实行统一管理。这样既能满足广大市民的生活需求,又能保证所售食品物品的质量,还能减少流动摊贩“回马”现象,有效化解城管和摊贩之间的冲突,维护社会和谐。
其次,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除了常规管理手段外,在流动摊贩整治过程中,城管等执法部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推陈出新,实行精细化管理。例如,对于应季的蔬菜瓜果,执法部门可以在居民区附近或者就在居民区内设置临时销售点,并规定销售时间。比如菜农果农可以在每周二上午到某小区操场附近销售瓜果蔬菜,每周三上午则可以到另一小区销售。这样既能够满足居民需求,又能够保证摊贩的客源,进而保障其收益。
最后,加强宣传,多样化执法方式。治理流动摊贩之所以存在困难,是因为广大摊贩对城管等执法工作者存在误解。因此必须要让广大摊贩理解执法的必要性。执法部门可以好好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执法工作,让广大摊贩认识到其行为在交通、市容、卫生等方面对公共安全带来的隐患。同时,文明执法,执法过程透明化,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以赢得社会大众尤其是小摊贩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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