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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汕尾市城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招聘50人公告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9-12-26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民政工作的。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电脑操作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发送邮箱报名 ();报考学员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汕尾市城区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4、网上报名提交的资料(提交的报名材料全部为扫描电子版):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②身份证、户口本的扫描电子版;

③学历、学位的扫描电子版(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证);

④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扫描电子版(附件3);

⑤近期彩色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档(JPG格式,像素为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相片需以考生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命名);

⑥有民政部门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缴交凭据的扫描电子版;

⑦在机关、事业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电子版。

⑧退伍军人须加带退伍证,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须加带相关证书,长期在本市内居住的需提供村级(社区)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版。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未予聘用,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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