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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人员31人公告

邢台人才网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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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人员31名,其中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8名,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民政事业。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条件。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微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1月11日至198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邢台市(含县、市、区)户籍(2019年11月11日前迁入)。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有民政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有民政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人员条件。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职高或相当于高中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1年11月11日至197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邢台市(含县、市、区)户籍(2019年11月11日前迁入)。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有护理证者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二) 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具体要求详见《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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