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9浙江温州市洞头区总工会招录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1人公告

洞头区人民政府 2019-10-14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录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温州市洞头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由温州市洞头区总工会决定是否递补,如果决定递补,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录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温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录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用工性质、薪资待遇、工作内容

(一)用工性质

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温州市洞头区总工会与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2年。

(二)薪资待遇

按照温州市洞头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标准执行。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