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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招聘辅助人员1人公告

凤阳县人民政府 2019-09-20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财政所: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优先,身体健康。

3、服从单位管理分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应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9年9月20日起至9月24日

报名地点:板桥镇组织部

联系电话:(许璇)(吴倩玉)

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上报名的各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填写“板桥镇公开招聘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和体检

应聘人员需参加板桥镇政府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板桥镇政府另行通知。按照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核工作由板桥镇政府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考试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根据考生成绩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体检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笔试、面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考核达标,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工资1900元/月,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失业保险。被聘用人员与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同等节假日休息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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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原标题:板桥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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