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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海淀区曙光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公招网 2019-08-26

【导语】2019北京海淀区曙光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北京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北京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北京社区报考条件北京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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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区招考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和海淀区2019年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立足曙光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曙光街道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曙光街道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20人。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3日之后出生);

6. 获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23日之后出生);

7. 居住在本街道辖区内、具有社区工作经验、中共正式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均可优先考虑。其中,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且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的书面证明;

8.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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