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三、笔试和面试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须知另行公告。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时,岗位停止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须知另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任。特殊情况,经兴福街道办事处同意除外。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兴福街道办事处和济南高新创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符合要求的,予以聘用;不符合要求,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兴福街道办事处审核,在济南高新创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兴福街道办事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兴福街道办事处合作的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3年,聘期内受聘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兴福街道办事处外的选拔考试。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实行淘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