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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招聘3人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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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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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决定公开招聘村助理及环保搬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太和镇兴丰村村助理2名、环保搬迁工作人员1名。

二、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没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

2.年龄在23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熟悉党政理论方针政策,政治素养高,服从大局,组织纪律观念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9年8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报考村助理一职者同等条件下文秘专业优先;

3.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文字表达能力强,善于思考,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处理能力,熟悉党务工作,能独立开展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决策应对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工作内容:

1.村助理日常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村务、党务文档台账资料的整理,巡河工作等(因工作原因,男性优先);

2.环保搬迁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及入户协调工作、搬迁资料起草及整理工作等。

(四)不得报考及不予录用的情况: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上述岗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情况,经兴丰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不予录用的,则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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