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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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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庆工办发(2019)10号《关于做好第五批省总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总工会工作需要,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充实工会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须达到3:1及以上时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工作职责是参与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开展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参与工会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工会信息化工作;推动企业开展劳动竞赛、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协调处理劳动争议,为职工开展法律服务;从事财会经审、文字综合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学历: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招聘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5、服从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