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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汕头龙湖区乡村振兴专项事业编制招聘10人公告

龙湖区人民政府 2019-07-24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6年、2017年、2018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按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9年龙湖区乡村振兴专项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确认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9号物产楼4楼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四)报名程序

1、报名登记: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9年龙湖区乡村振兴专项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确认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填写《2019年龙湖区乡村振兴专项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自贴相片)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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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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