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者自愿报名。
(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2019年公开招考驻村专职脱贫攻坚助理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党员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支部上一级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可领取《考试通知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考试折合总成绩(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60%+计算机能力测试×40%。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单》
四、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两天内成绩将公布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根据报考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是否为中共党员、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且同等条件下,屏山县龙华镇户籍人员优先。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拟临聘人员由龙华镇人民政府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察。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是否为中共党员、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进行递补,且同等条件下,屏山县龙华镇户籍人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