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9江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招聘社区“两委”负责人2人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06-05

(三)拟聘用人选确定

按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考察成绩占20% 的比例,即考试总成绩=笔试分×30%+面试分×50%+考察成绩×2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选,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组织,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名单通过以下途径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和考生监督。

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

2、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有i扬子津”

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公示栏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根据最终聘用岗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应按程序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在聘用资格备案前,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