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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株洲市石峰区社会工作服务站招聘12人公告

石峰区人民政府 2019-04-22

四、招聘办法

本中心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实务》和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精编教材编委会编著)的相关内容、民政类相关知识、文字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石峰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会议室(乘坐1、20、45、55路车在清石广场站下车后步行可到达)。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和医院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报告合格者,进行录用,体检报告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体检报告是否合格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涉毒、涉赌、涉黑、涉恶等受到过行政处罚的;④涉嫌参与邪教组织的;⑤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⑥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录聘条件的。

七、录聘

1、录取结果公示后,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录取人员。

2、录取后,人员上岗前参加培训后再正式上岗。

3、本次招聘由株洲市石峰区福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录用人员将与株洲市石峰区福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劳务合同。一经录用,将由中心派遣到石峰区各街道社工站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试用期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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