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9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专职干事招聘20人公告

上虞区人民政府 2019-04-20

(三)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领取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一个职位,及时在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待面试结束后适时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参照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缺额将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岗位由区纪委、区监委统一分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应不少于五年。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