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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50人公告

福建省民政厅 2019-04-09

(四)组织体检

1.体检。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各有关县(区)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6月11日—6月20日,市民政局在三明市民政信息网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

6月21日—6月30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七)岗前培训

7月1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省民政厅通知。

(八)派遣报到

7月11日—7月15日,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区)民政局报到。县(区)民政局、相关街道(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市民政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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