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初审。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发放准考证。
2、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1)至(4)项原件,(6)至(9)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
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发放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1日下午六点后到报名时的邮箱自行打印准考证,初审不合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