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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海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和部分单位编外人员招聘665人报考条件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9-06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人员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浦东新区2019年下半年部分街镇社区工作者和部分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向社会发布。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浦东新区2019年下半年部分街镇社区工作者和部分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4、合同期限内的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选聘社区工作者除外)不接受报名。

公告原文:2019上海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和部分单位编外人员招聘665人公告

内容摘自《2019上海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和部分单位编外人员招聘665人公告》,来源: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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