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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荔湾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招聘组织考察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8-03-15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荔湾区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荔民〔2017〕57号)的工作安排,2017年荔湾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公开招聘的考试和体检工作已完成,现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各街道。请各街道做好如下工作:

一、组织考察(2018年3月3日至3月16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街道负责对拟录用的报考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主要到原单位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考察人选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2018年3月19日至3月27日)

各街道综合评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3月19日至3月27日),于3月29日上午12时前将拟聘用人员汇总表报区民政局审批后,所在街道通知拟聘用人员到聘用单位报到,办理聘用等手续。未按要求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律设为管理岗位。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和津贴总额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荔湾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公开招聘组织考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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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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