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福建福州晋安区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33名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8-11-09

【导语】2018福建福州晋安区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33名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福建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福建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福建社区报考条件福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2018福建福州晋安区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33名公告| 官方微信 sqgzzks| 各省QQ群、微信 | 备考资料大全 | 每日一练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发展的意见》(榕委办〔2012〕111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精神,针对我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缺编情况,我区将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非领导岗位面向社会人员招聘。本次招聘总人数为133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福州市户籍或在福州市区有固定住所且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须提供由公安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晋安区社区服务满一年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

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三、聘期待遇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有关镇街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区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转正后的80%。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详见《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相关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规定。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对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