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写作。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各考生的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狮岭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
2、面试
根据设定的岗位职数及岗位工作性质,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主要测试面试对象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各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狮岭镇人民政府信息网、狮岭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
(四)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计算总成绩,在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由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无犯罪记录和实际表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