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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人民政府 2018-10-12
3、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本人户口页和户主页复印在一张纸);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含世居本街道及江宁区内因求学户口迁入就读的高校、户口还在高校,暂未及时迁回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所在村(社区)出具的世居当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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