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深圳大学聘任制党建组织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
(2)身份证;
(3)准考证;
(4)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5)学历及学位证书;
(6)其他材料。
(7)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8)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