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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指导员5人公告

江阳区人民政府 2018-08-07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江阳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递补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阳区委组织部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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