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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招聘1人公告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18-06-12

【导语】2018福建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招聘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福建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福建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福建社区报考条件福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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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杉城镇社区居委会工作需要,杉城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未违反社区换届候选人“五不能,十不宜”规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1983年6月13日);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泰宁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

6、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完成日常工作文件的处理。

三、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县财政核定标准发放,享受五险一金,工资等福利待遇随机关事业干部工资调整而调整,最终以县财政核定为准。

2、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7月10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下午17:30止)

2、报名地点:杉城镇政府社区工作站(镇政府二楼民政办,联系电话:)或杉城镇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零公里司法大楼三楼,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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