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宁夏固原县彭阳县招聘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14人公告

彭阳县民政局 2018-06-05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布。

6.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员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十、工资待遇

1.城镇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并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2.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并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管理人员为2350元/月、服务人员为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并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