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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石家庄市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招聘210名公告

河北人事考试网 2018-05-25

2.资格审核

市委组织部根据全市招聘计划,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2018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和招录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1:1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确定审核对象后,市委组织部公布进入资格审核程序的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核时,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选调生或公务员笔试准考证;《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如为中共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期间实行全程纪实,对于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82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委组织部确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4.公示

市委组织部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以适当方式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5.岗前培训

市委组织部将对2018年新招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进行不少于3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各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工作岗位。

6.聘用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到岗工作后,由所在街道(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石家庄市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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