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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余杭区东湖街道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余杭区人民政府网 2018-05-25

(五)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未满三年的;

(六)因各种原因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三年的,三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七)三年内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立案或审查审理的;

(九)拖欠集体资金未归还的;

(十)利用非正常手段组织群众越级上访、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的;

(十一)在“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余杭区东湖街道321室,地址:余杭区顺达路3号。

(三)咨询电话:东湖街道综治信访科 。

(四)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好《东湖街道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表》一份(可到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须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

(五)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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