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要求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和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19日11:00—5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19日11:00—5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单位将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