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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海珠区赤岗街道招聘3名党建人员公告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8-05-11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录用

根据个人综合条件,面试、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7.3万/年左右(含单位给付五险一金部分等)。

四、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资格审核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未有学历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海珠区赤岗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海珠区赤岗街道招聘党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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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赤岗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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