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根据实际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成绩发布
笔试及综合成绩在相应考试结束后,均将通过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示信息,不再电话通知。
五、体检及政审
拟录用人员按照区文明办的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政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六、聘用、解聘及薪资待遇
所有被录用人员需严格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一)薪资待遇、用工形式
创城社工执行延庆区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含五险一金),与区文明办签订服务协议并统一管理,依据分配的工作岗位到区文明办、区创城办开展工作;
(二)解除聘用
被聘用的创城社工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解除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