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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招聘15人公告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8-04-12

(二)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人员的管理

铁东区民政局与所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为一个合同期,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人员按照“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模式,由区民政局统一管理,在乡(镇)、街道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人员同时接受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管理。

(三)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人员的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救助人员工资每人每月2200元,政府按政策为其缴纳除个人承担部分的五险。

四、考试方式及招聘程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视报名情况安排)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社会救助工作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试结束后将参试人员成绩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确定人选。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定总成绩合格线,总成绩总分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分从高到低确定),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对象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聘用岗位经递补仍有空缺的,由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织本次考试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对象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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